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竞争乱象风险. 由于第三方支付企业同质性较强,竞争激励,行业利润率不高,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率,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始转向淫秽和赌博等网站获取收益,成为网络赌博中赌资流转的一个主要渠道。. (二)沉淀资金存在风险. 由于买卖双方在通过第三方支付系统交易过程中资金收付存在时间差,造成资金沉淀在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并且沉淀资金随着业务量的扩展将会非常庞大,而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禁止任何个人或者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虽然规定每个第三方支付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 保证金 ,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客户在途资金的风险,但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仍有可能引发系统性支付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条 商业银行是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评判一个企业是否是银行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其是否能够经营存贷款和货币结算业务。第三方支付从实质来看,所从事的存贷款和货币结算业务并不是独立业务,而是以电子交易为基础的交易环节,因此第三方支付并不具有银行的主体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