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居家隔离14天的具体要求 自觉隔离观察14天,减少外出活动。除有必要请勿和他人密切接触。每日上、下午至少各测量体温1次,并做好健康询问,隔离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腹泻、慢性病发作等任何症状,应及时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联系,并及时送医院就诊。 做好个人防护,看护的人员与隔离观察对象共处一室的时候应该戴好口罩,口罩需要紧贴面部,且佩戴过程中禁止触碰、调整。口罩因分泌物变湿、变脏时,必须立刻更换。摘下及丢弃口罩之后,进行双手清洁,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手消毒。 隔离观察对象应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原则上不得外出。如果必须,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第三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职权。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