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抗效力是指登记人可以据此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五条 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百七十条 对执行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二百二十五条 特殊动产物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百四十一条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七百四十五条 (融资租赁)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