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社保取消条件有哪些 1、社保取消条件如下: (1)缴费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解散的; (3)缴费人按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30日内,因其他情形终止缴费的,须在缴费义务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资料注销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二、社保注销办事流程是什么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录入资料; 5、资料归档; 6、注销社保参保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