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版权登记的情况: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登记的版权出现与事实不相符的、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申请人申请撤销等情形时,会撤销版权登记。 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