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情侣贷款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
释义 | 双方没有结婚,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写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由双方自行决定,法律不予干涉。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则房子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最终分手了,则也按共有财产处理。 一、婚后房本写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区别 在大多数时候婚后购买的房产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写一个人的名字的权利比较明确,利于以后此财产的处理。 一、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这个房子应属于夫妻共有,写谁的名字都行。 二、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是对双方权利的明确,利于以后此财产的处理。发生法律纠纷时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如果被一方私下处置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合约,当然善意第三人除外。 二、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割吗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时可以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4、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3)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三、离婚后老公的房子归谁 如果该房子属于男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那么当然属于男方所有。如果该房子属于男方婚前已经缴纳了首付,但是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的,那么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一人的名字。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对于该房子的归属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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