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当废铁卖了的销户方法,对于车辆卖了废铁的前提是其车辆已经报废了,其当事人应当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其当事人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以及相关规定向车辆管理所进行销户登记。 车销户需要以下手续: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二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回收企业代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的,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7、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