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先到派出所去开证明,然后到相关教育管理部门(教育局)学籍管理处盖章,最后返回学校告诉教务处就可以更改。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材料)。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填写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所在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5、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6、公证(超过16周岁需要公证) 7、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受理条件: 1、学生在校期间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发生变化,并提供合法性证明的,可以申请修改或变更其学籍身份信息。 2、在校期间,是指学校对审查合格的学生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后,至完成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前的时间段。 3、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时间,以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中明确的修改或变更时间为准,属于在校期间的,受理申请;不属于在校期间的,不予受理。 4、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完成后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属于学历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市教委审核后方可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