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买卖交易流程: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2、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3、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4、立契;5、缴纳税费;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7、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