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刊物上发表了小说,并不意味着你不再享有作品的版权,除非你将小说所有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包括出版权、复制权、网络信息传播权、翻译权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都卖断给出版权了。一般情况下,作者会对某些权利作出保留,在你保留某些权利的情况下(尤其是出版权),该出版社并不能妨碍你将来出专集。 另外,作品不需登记,版权自动产生。但是,不登记的话,将来发生纠纷的时候,你需要证明你本人就是这个作品的作者。如果你的作品已经发表了,你和出版社的合同、已经发表的杂志都可以作为证据,所以我个人认为不去版权局登记也可以。 一、什么是版权 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5)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二、版权的取得方式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