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证期限到底是15天还是30天 |
释义 | 在最高院尚无明确解释规定简易程序可以少于30日时,从保护当事人诉权的角度讲举证期限不宜少于30日。但是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