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正规培训微机考试,质监局发证。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是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必须持有的证书,该培训分为取证和复审两部分。复审要求自证书颁发之日起四年内进行一次,通常是在证书复审到期日的前两至三个月办理。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