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级别干部住房标准 |
释义 | 正部级一般在220平方米以内,副部级在190平方米以内,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 根据部级干部住房制度相关问题,积极稳妥推进部级干部现有住房制度改革。 部级干部凡1999年底日前承租可售部级干部住房的,可购买现房,也可继续承租现住房。 已购买的公有住房的部级干部住房,除四合院、独立小楼需要拆除的住房,管理局认为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原则上均可出售。 购买现住房的成本价、工龄折扣等等,应按出售公有住房的相关规定执行。 住房装修超出普通公有住房标准的,可适当提高装修设备价。 部级干部购买住房的,执行普通公有住房最低限价。 领导干部购买公有住房面积标准是:正部级在220平方以下,副部级在190平方以下;若超过上述建筑面积的部分,能退回的,要退回;若无法分割退回的,可上浮建筑面积30平方,作为购房控制面积标准;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同时不得享受与个人有关的政策优惠。若超过购房控制面积标准而确实难以分割退回的,按实际价值确定房价,不得少于当年房改成本价。 要求购买住房的领导干部,可按照房源情况调换住房,或者退出现住房后,按有关规定申领购房补贴购买住房。 法律依据: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 第十条 职工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或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简称职工住房面积标准,下同),执行《方案》规定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