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星洲国际、玺园、水岸皇庭、澄湖春天、仁兴现代城、君悦府、采知轩、银三角管委会涂家村、永通国际(第一、第二期)等楼盘住户及相应区域非农业户居民的子女,秉着就近自愿的原则,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选择在江西省农业科学院中学就读由政府购买学位,也可选择到地段范围内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