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侵犯肖像权人格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二、不用于盈利算侵犯肖像权吗
 不用于盈利算侵犯肖像权。
 首先行为人要营利为目的,其次就是未经同意,如果同意,那么就不存在侵权的说法了。
 如果是出于盈利为目的使用了你的头像,那么应属于侵犯肖像权,你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如果不是出于盈利为目的使用了你的头像,但也未尽你的同意,那么也应属于对你人格权的一种侵犯,你一样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使用。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不受到侵犯。
 三、街拍的肖像作品的权利冲突
 在街拍产生的肖像作品中,其实是存在三种权利。一是拍摄人的著作权,二是路人的肖像权,三是肖像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权。从题目来看,肖像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于个人摄影师。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发表、复制、销售。
 “未经本人同意””获奖或投稿”使用,“获利”,侵犯肖像权是没有疑问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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