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对私可以转账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对私是不可以转账的。 法律依据: 《湖北省现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二)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三)只收现金,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本票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四)开户单位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五)非法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六)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七)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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