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己莫名其妙成了法人代表的解决办法如下: 1、权益受害者应当收集相关证据,请求登记机关撤销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及有关处罚决定。 2、如果登记机关拒不撤销的,受害者可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还可追究责任方对其侵犯姓名权的责任。 通常情况下,在自己不知情也未同意的情况下,发生自己姓名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最终因公司经营不利,产生欠缴职工社保金及滞纳金而造成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被列入工商局“黑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办理对外投资、登记注册、变更撤销及资质等级评定等工伤事项等损失。那么该登记应当视为无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