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轮奸行为如何认定,强奸与通奸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一、轮奸行为的认定: 1、轮奸的构成应以行为人有共同意思联络为主观必备要件。 2、轮奸的构成应以二人以上实施奸淫行为为客观必备要件。 二、,强奸与通奸的区别有: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一、女孩超过多少岁不算强奸 女孩超过14周岁,并且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构成强奸罪。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如果强制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认定为强奸罪。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3、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发生性交的行为。 二、未满14周岁女孩犯法吗 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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