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高校期间获得省级、市级、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互联网+”大赛国赛或省赛金奖、银奖或铜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二、三等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以加分。加分以提供的证书为准,所盖公章须与颁发单位一致,不包括二级学院或院系所发证书。如获得过多个荣誉证书,可以累积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持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事实无人抚养人员证明、帮扶记录卡可以享受加分,且提供的证书须由省“三支一扶”办与民政部门、扶贫部门系统中信息比对成功后方可加分。双学士需要加分的,必须提供两个学位证明才能加分,辅修证不能按双学士加分。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港澳居民在面试资格审核时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十一)加大机关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力度。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各省(区、市)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