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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上有名字 离婚还要分配吗
释义
    一、房产证上有名字 离婚还要分配吗
    可以的,只要双方愿意就行。房子是在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由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普通住宅仅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和印花税5元非住宅登记费550元经济适用房登记费40元。
    二、房产证写老婆名字优势
    答:房产证写老婆名字优势最大的就是能够表达对另一半的尊重和在乎,有利于家庭的和谐,那么对于女方而言,也是一份婚姻的保障。其实,结婚后买的房子,写谁的名字都差不多,并不具备什么大的优势。如果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论房产证上面写的谁的名字,房产加名也无效,后期不会当做共同财产来分配;当然,如果由男方出资,房产证上只写老婆的名字,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在婚前,由父母双方买给他们儿子的,但婚后夫妻两个人共同还贷的,以后离婚了,就会将产权判给支付首付款的一方,但是另外一个人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婚后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肯定需要进行分割。但具体分割的金额多少,可以由双方来协商解决。
    三、房产证上写婆婆的名字
    房产证上中你婆婆的名子,在法律上该房屋属你婆婆所有,当然如果你公公健在,该房屋属你公婆的。你公公婆婆如愿意将该房屋无偿赠与给你,法律上是允许的,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此房现在面临拆迁,在与拆迁部门办理拆迁手续时,可与拆迁部门协商,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将该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拆迁部门不愿,待此房屋建成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将房屋过户到孙子的名下,与过户到你名下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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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