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重组协议都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债务重组的协议具体包含下列内容: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的分类;债权的调整方案和受偿方案;重组计划的执行期限、监督期限;以及有利于债务人重组的其他方案。 一、破产法中债权人会议的职能 破产法中的债权人会议的职能: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变价方案;通过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破产重组是指什么 破产重组是指在法院主持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可能或有破产原因但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帮助债务人摆脱财产困境,恢复经营能力的法律制度。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债权人必须明确其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并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向法院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重组计划草案享有表决权。 三、债务重组要多久才能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是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内。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八十六条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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