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新都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按照全区“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统一部署和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五大行动”统一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新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都区计划总投资6300万元,将20个老旧小区打造成“形象提升、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的和谐共同体。同时,提升新繁街道外西街道路420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