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婆婆的房子过户给老公儿媳妇有份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房产是赠与过户给儿子的话,那么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 2、如果房子是通过买卖过户给儿子的话,只登记在儿子一人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儿子一方财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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