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通过年检后,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缴纳年度检验费。年检费50元。通过年检的企业缴纳年度检验费后,登记机关应当向企业发放加盖年检标志或者加盖年检戳的企业营业执照。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国务院制定了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和监督检查办法。 法律客观: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一、企业注册登记费按《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附件一)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政府对企业法人(包括公司)注册登记公告,不另收公告费。 《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 三、年度检验费标准 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年度检验每户收取五十元(试行)。本年度内已办理变更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年度检验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