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上海社会保险缴纳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1、到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申请单位社保帐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3)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2、开立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所需资料: 1)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4)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6)《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盖公章,法人章), 7)《承诺书》(盖公章,法人章), 8)《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盖公章,法人章), 3、到所在地社保中心为员工办理社保转入。所需资料如下: 1)上海户籍员工:工商银行缴费专用卡 2)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盖公章) 3)上海居住证员工:银行缴费专用卡(盖公章) 4)居住证复印件(盖公章) 5)领取通知书复印件(盖公章) 6)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盖公章) 7)外省市城镇户口: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一、社会保险有哪些? 1、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4、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