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变更法定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其他符合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 一、合同期内岗位调动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合同期内岗位调动员工不同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二、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是否可以解约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可被解约,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