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公司协议也就是公司设立协议,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协议,其性质属于合伙协议。公司设立协议主要解决设立人的出资问题,所以关于设立人的出资数额、方式、时间的条款必然是设立协议的重点。约定完备的设立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设立人的基本情况;(2)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3)设立人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所占股权比例、股权的转让规定等;(4)设立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5)公司设立不成功时的费用承担;(6)设立人对特定信息的保密约定;(7)设立人协商确定的约束股东特定行为的条款,如竞业限制等;(8)违约责任条款;(9)解除协议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10)公司利润的分配。 法律依据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