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未在定点医院就医该怎么办 |
释义 | 工伤未在定点医院就医的处理方式如下: 1、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2、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工伤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中自负部分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凭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3、从业人员经认定为工伤后持社会保障卡、认定工伤决定书就诊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记账,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如下: 1、现场办理。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单位代办。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 一、异地医保流程怎么办理 异地医保的办理流程如下: 1、领取《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的《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一、异地医保的参保人员如下: 1、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 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 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二、异地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总之,异地医保卡的办理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到医院的社保窗口盖章;到当地社保所登记外出治疗;异地就医结束后,带上个人有效证件、治疗发票、社保卡等,到上级社保局进行费用报销。 二、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具体有哪些?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必需缴纳六个月后才能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的医疗费出院时可以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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