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医保卡断交后还能用吗 社保中断后续交医保卡,断交三个月以内正常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即可使用,断交三个月(含)需要连续缴满六个月才能正常使用。社保断交再续交再到恢复正常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按照断交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1、正常情况下,断交三个月以内,在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第二个月起才可以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 2、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则会被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情况想要享受医保待遇,则需要在办理续保手续后附加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 医保卡停了,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还是可以使用的,只能用于买药和门诊看病,如果是疾病住院的话,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要自费。 二、医保卡有什么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三、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吗 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异地就医的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的手续。在机构审批备案之后,异地就医人员应该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通常可以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是每年可以定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