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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补偿方式能否自主选择
释义
    以补偿方式来说,虽然法律明确规定,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属于被征收人。但是在实践中,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大多都是政府单方面决定,甚至连被征收人的意见都不用征求。
    遇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其实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而实践中不少市、县级政府在作出补偿决定时,没有给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机会而直接加以确定,这样就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导致了大量的征地拆迁纠纷的产生。
    一、拆迁补偿有哪些方式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补偿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
    二、什么是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千万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目前比较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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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5:5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