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经营所得所得税率如下:1、全年个税区间不超过30000元,税率5%,新速算扣除数02、全年个税区间30000元-90000元,税率10%,新速算扣除数15003、全年个税区间90000元-300000元,税率20%,新速算扣除数105004、全年个税区间300000元-5000000元,税率30%,新速算扣除数405005、全年个税区间超过500000元,税率35%,新速算扣除数65500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表1、个税区间0-3000元,税率3%,新速算扣除数0;2、个税区间3000元-12000元,税率10%,新速算扣除数210;3、个税区间12000元-25000元,税率20%,新速算扣除数1410;4、个税区间25000元-35000元,税率25%,新速算扣除数2660;5、个税区间35000元-55000元,税率30%,新速算扣除数4410;6、个税区间55000元-80000元,税率35%,新速算扣除数7160;7、个税区间大于80000元,税率45%,新速算扣除数1。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