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2019年东莞 生育保险 最新规定》: 1、生育津贴(也就是 产假 期间的 工资 ) 计算公示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2、生育 医疗费用 : (1)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按规定程序就医的: 计算方法: 报销金额=(生育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注:生育医疗费用的计算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日期为准。 报销比例: 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 (2)参保人未按规定程序就医或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 计算方法: 报销金额=以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50%-100%为限, 限额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 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客观: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生育(生育时间以《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时间为准,以下同)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一、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生育(生育时间以《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时间为准,以下同)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1.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2.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3.生育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二、请于生育出院后两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办理生育医疗待遇申领,需提供以下资料:1.诊断证明原件;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其每一页的复印件;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6.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7.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8.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其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需要提醒一点,要申领生育医疗待遇是需要产妇在怀孕期间携带相关的生育证明材料到其现东莞居住地的计生部门做好相关的登记手续的。否则,我社保则没有她的相关资料,不能为其办理该待遇的申请。为了避免造成待遇申领的延误,请务必及时办好计生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