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知道改名审批通过 |
释义 | 改名审批通过会得到通知。改名字的申请书交上去后,不是一般都批准,还需要相关部门审核以后才知道是否通过的。对于户籍名字更改,公民提交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以后,户籍部门需要由办理人员审批再到上一级部门审批通过以后,才可以办理完成名字更改的,因此只收取了申请资料并不代表批准更改名字。户口本上改名字是需要相关的程序和流程,改名字的审核结果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会得到通知的。还有就是改名字在现行法律之内,是只能修改一次的。但是要注意的是一般说来,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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