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五年规划”(原称“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主要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 自1953年开始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以来,中国已发布十三个“五年规划(计划)”。循着这条路径,人们既能看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脉络,也能从中探寻发展规律与经验,用于指导未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