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劳动仲裁多长时间出结果 |
释义 | 仲裁庭应在45天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如有复杂情况可延长15天。逾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若部分事实已清楚,可先行做出裁决。 法律分析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拓展延伸 深圳劳动仲裁时效性如何? 深圳劳动仲裁的时效性因案件复杂性和争议程度而异。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的处理时间在提交申请后的3个月内完成。然而,一些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进行调查、听证和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尽力确保案件及时处理,但也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权益和合法程序。如果您对劳动仲裁的处理时间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为四十五日,如遇复杂情况可延长十五日。逾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时效性因案件复杂性而有所差异,一般在三个月内完成。如需了解更准确的处理时间,请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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