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申请大病救助怎样申请 |
释义 | 需要具体分析, 一、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低保证、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二、经由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签章,然后递交给县民政局审批。 三、在县民政府复审通过后即可完成申请。 一、大病救助中心要怎样申请? 要申请大病救助要履行一系列流程,首先是向村委会或居委会申请,经过审查后公布,之后交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签署批准。最后汇总到民政局备案。至于申请环节,申请人要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具体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为国家出台的低保补助政策。 二、农村大病救助在哪里申请? 申请。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审查。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金山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填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审批。审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审核备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文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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