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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得具备什么条件
释义
    债权担保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一、保证合同无效是哪些情形?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是:
    1、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及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
    5、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8、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9、主合同债权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无效。
    10、主合同债务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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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