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区分借条与欠条的 |
释义 | 借条和欠条的差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等等。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借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当从债务人拒绝偿还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三年。欠条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次日开始计算。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与时效 "借条与欠条有一定区别,借条代表着借贷关系,欠条除了借贷关系也可能代表着其他法律关系。而且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不同,但诉讼时效的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 首先借条与欠条都是属于债权凭证,它们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但在法律上两者所代表的意义是有区别的,两者的诉讼时效也有不同。 借条的诉讼时效,如果借条中已经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则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也可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 而欠条的诉讼时效,如果欠条中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则该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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