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获得失业保险金 |
释义 | 领取失业保险:公司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到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报备时用人单位应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表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办理下岗证;失业人员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一、疫情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疫情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一般如下:1、失业登记。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到所辖社区办失业证明。再带着失业证明、身份证、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失业登记;2、审核。劳动就业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证;3、申领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金,递交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给社保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审核;4、领失业金。 二、59岁失业可不可领失业金 可以领取。 1.条件: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而且要求个人具备: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有再就业要求的;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2.材料: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三、被用人单位辞退后失业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1、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所在的市属以上企业(除中央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市失业保险处备案;区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所属区县失业保险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人档案材料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上述材料证明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发给《失业证》,并在《失业证》上进行有关内容的记载;已有《失业证》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仅在原《失业证》上进行有关内容的记载。以后,失业人员凭《失业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由受理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向市或区县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出具单位证明,失业人员凭单位证明到指定银行或经办机构领取,并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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