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报后被报复怎么办 |
释义 | 举报后被报复的处理办法如下: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打击报复劳动保障举报人、投诉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2、举报单位遭到恶意报复的,举报人可结合单位恶意报复的这些行为,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3、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权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属于公民基本权利范畴。举报本身体现了公民的权利意识以及对国家机关的信任。 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2、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3、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5、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6、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7、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8、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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