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劳动合同法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 单位辞退员工 的,就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要按照 经济补偿标准 的二倍向劳动者 支付赔偿金 ,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