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新闻播报是享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需要经过著作权人同意或支付报酬后方可使用。但是,著作权人可以选择放弃报酬或者同意免费使用。 法律依据: 1.《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或者其他方式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2.《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著作权人有权就使用其作品许可使用费或者报酬与使用人协商,并有权要求使用人支付许可使用费或者报酬。” 3.《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著作权人可以放弃部分或者全部报酬,也可以许可其他人免费使用其作品。” 总结:如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新闻播报作品。著作权人有权选择是否要求支付报酬或同意免费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