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道路施工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是怎样
释义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因此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相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公共场所、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果未能按规定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施工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
    1、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既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
    2、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
    二、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责任承担比例
    第15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承担70%—80%
    (三)负同等责任承担50%
    (四)次要责任承担20%—30%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第1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主要责任承担90%
    (七)同等责任承担60%
    (八)次要责任承担40%
    在高速公路、全封闭汽车专用公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5%,但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10%,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2 11: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