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为人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涉嫌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司法机关有权追究其的刑事责任,量刑标准如下: 1、行为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为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引诱、教唆、欺骗多人或者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3、导致他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的; 4、国家工作人员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引诱、教唆、欺骗多人或者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三)导致他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