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1.准备法人,监事,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2.公司起名并报送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公司起名核准之后,需要递交以下材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委托协议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若干张。4.七个工作日后在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5.前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请领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6.办理税务登记。7.银行办理:新增企业对公账户。8.需要建筑劳务承包资质的,到当地建设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