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行车记录仪和行驶记录仪是两个东西,前者没有国家标准,后者有国家标准,不能混为一谈。 2、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车速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认定超速的证据,但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视频资料可以通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得出车速,但仍有一定误差。 法律依据:《道路限速规定及超速处罚标准》高速限速一般为110~120km/h;一级公路,如国道、省道等限速为80km/h;城市郊区道路限速为70~80km/h;城市道路限40~60km/h。高速公路超速处罚新规定中针对小型车、大型车超速行为划定4种处罚措施:警告;罚款200元,扣3分;罚款1000元,扣6分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