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总公司倒闭分公司还能经营吗 |
释义 | 如果总公司倒闭分公司不可以经营,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他的民事权利和责任都由总公司负责承担,在总公司注销之后,分公司也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总公司倒闭若有债务的话,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裁定由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呢?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1)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分公司虽然受到总公司财务、人员等方面的控制,但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如果总公司倒闭分公司还能经营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由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具体体现,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仍为企业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裁定由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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