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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财产和共有财产有什么区别
释义
    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有区别的,这个要取决于家庭的结构,如果说这个家庭只有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的话,这个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往往是同一的,但是如果说这个家庭并不是一个核心家庭是个大家庭有夫妻有公婆有兄弟姐妹和其他的亲属的话,这种情况下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就有一个区分的问题。
    一、离婚房产证过户手续
    (一)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二)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
    (2)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
    二、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
    家庭共同财产离婚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分割或者是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共同财产吗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共同财产里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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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1: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