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6.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十三条内地公民申请去香港、澳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不属于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