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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雾天在高速公路遇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怎样处置
释义
    【法律分析】
    大雾天在高速公路遇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打开双闪警示灯,应将车辆停放在最右侧的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内,夜间打开尾灯示宽灯,司乘人员应立即下车,站到护栏以外安全的地方,由一个人在车辆后方150米左右放置三角警示牌。切记不能在高速公路内走动、追逐、等候。不能在故障车辆内等候,并立即报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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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34:12